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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資帽:限制球員薪金總額 保証球隊競爭動態平衡

時間:2008-11-28 11:06 來源:NBA官網 作者:鐵托
工资帽:限制球员薪金总额 保证球队竞争动态平衡

從上期開始,NBA中文官網推出NBA百科欄目,為球迷們介紹NBA相關知識,在今後的一段時間內,這個欄目會在每周一、三、五與大家見面。首先推出的是勞資條款百科,我們的內容是目前中文媒體中最為專業詳盡的,如果你想了解更多NBA知識,一定不要錯過。

工資帽,這是球迷耳熟能詳的一個詞匯,也是套在各隊總經理頭上的緊箍咒,它是怎麼誕生的?為什麼需要工資帽?工資帽又是怎麼設定的?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,其實都是NBA和球員工會經歷長期的斗爭才有了答案。

為什麼要有工資帽?這個問題比較好回答,工資帽是為了限制球員薪金總額,保証球隊競爭的動態平衡。換句話說,沒有工資帽的話,球隊戰績很大程度會由金錢決定。工資帽的基本宗旨就是一支球隊在簽約球員時不能超過工資帽。不過NBA使用的是軟工資帽,球隊在超過工資帽時可以利用其他特例來簽約球員,這將在以後作詳細解答。

自從NBA成立的1946-47賽季開始,NBA便有了工資帽,當時的球隊工資帽總額僅為55000美元,因此球員的收入相當低廉。大多數球員年薪不過在4000-5000美元,而像得分王喬-福爾克斯的年薪不過只有8000美元,湯姆-金是當時的打工皇帝,年薪達到16500美元,但他身兼數職:球員,公關主管,商務經理。

現代工資帽則起源於1984-85賽季,當時為360萬美元,日後工資帽基本保持著每個賽季1-2百萬美元的增長速度。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,工資帽經歷了飛速增長,這是因為當時NBA從NBC電視那里收獲了巨額的轉播合同,這使得1995-96賽季的工資帽達到了2300萬美元。言而總之,工資帽的合同是根據NBA相關收入的一定百分比來制定的。NBA賺錢越多,工資帽越高,球員的收入也越多。

這里可以介紹一下NBA相關收入這個概念,英文名為Basketball Related Incom,簡稱BRI。它包含了常規賽門票收入,季後賽門票收入,轉播簽約權收入,表演賽收益(全明星賽),球隊特許商品銷售收入,停車費,球隊贊助收益,球隊推銷產品收益,球館收益,夏季訓練營收入,非NBA組織的籃球賽事收入,吉祥物和啦啦隊表演收入,飲料銷售權收入,40%的球館簽約收入和40%的豪華包廂收入,45%-50%的球館命名權收入,其他額外保險金收入,以及包括國際電視轉播,贊助費,NBAE,全明星,麥當勞冠軍賽和NBA特別賽事等在內的NBA所有權收入。

BRI是計算工資帽的基礎。NBA在每年7月份預算新賽季的BRI,然後針對上賽季的BRI是否低於預算值作出調整,再除以聯盟球隊數目,就得出了工資帽。這里舉個具體例子:比如2008年7月1日開始,NBA開始預算2008-09賽季的BRI,然後再看看2007-08賽季的實際BRI是否符合預算的BRI(2007-08賽季的預算BRI是在2007年夏天計算的,因此可能和實際有偏差),並作出調整。而每年夏天7月份的預算期也被稱作凍結期,在這段時間內,球隊是不可以簽約球員的。

一般來說,工資帽等於BRI的51%除以聯盟球隊數目(新加盟的球隊除外,如山貓在前兩個賽季的工資帽僅為3713萬美元,大大低於其他球隊的4950萬美元),根據2008年夏天聯盟的預算,2008-09賽季的工資帽為5868萬美元。

另外,為了防止球隊緊縮銀根,造成惡劣影響,NBA還規定,如果球隊薪金總額低於工資帽的75%時,那麼該球隊將受到聯盟處罰。不過,80%的NBA球隊薪金總額都是超過工資帽,簽約球員多是引用特例來完成,更甚至對不少球隊而言,避免奢侈稅才是最焦頭爛額的事。

如何引用特例?是否特例就不算進球隊工資帽中(當然不是)?球隊工資帽到底包含了哪些球員合同?這些都是更復雜的問題,筆者將在日後對此進行詳細解釋。

第一期:勞資條款與球員工會

(責編:廖雲龍)